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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举行科技20条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时间:2020-03-17 浏览量:17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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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布主题
    镇江科技20条
    二、参加人员

    科技局副局长      肖晨帆

    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处长  周丽丽(主持人)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副处长  朱玉林

     

    以下是发布会现场实录:

    主持人: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暨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深度对标苏南,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产业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追赶跨越,根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和《关于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8〕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实际,我们出台了自己的“科技20条”。为广泛宣传,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关领导和来宾:市科技局肖晨帆副局长、市财政局教科文处朱玉林副处长、还有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我是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处长周丽丽。

    下面,请市科技局肖晨帆副局长就《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制定背景、具体内容等进行讲解。

    大家欢迎!

     

    肖晨帆副局长: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创新是推动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镇江市委、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便于大家了解该政策,发挥好政策的作用,下面我向各位作一个简要的介绍。

    在2013年镇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镇发〔2013〕16号),现在文件已经超过5年,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

    今年8月28日,省里召开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暨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会上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和《关于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8〕61号)等文件。为落实好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暨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在认真梳理周边地区相关政策基础上,结合镇江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措施》分为四部分20条,我们简称为“科技改革20条”:

    第一部分是改革市级科研项目管理机制。共有5条,分别是改革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方式;拓宽项目经费列支范围;改进项目资金拨付和留用处理方式;完善项目过程管理和评价验收;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

    第二部分是建设高质量平台载体。共有4条,分别是积极推进高新区争先进位;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加快培育省级研发机构;推动在镇高校科教优势转化为镇江高质量发展的创新资源。

    第三部分是鼓励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共有3条,分别是支持企业承载国家战略项目;促进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第四部分是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环境。共有8条,分别是加大市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持;推动创新国际化;鼓励争创国家、省科学技术奖;鼓励争创国家、省专利奖;鼓励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和举办产业科技专题论坛;鼓励在镇高校开展“双创”工作;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

    可以说该《政策措施》的出台,重点改革了市级科研项目管理机制,将扶持重心向企业创新、科研平台载体建设倾斜,加强了政策扶持资金统筹,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环境,推动科技与产业加快融合,进一步释放了创新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活力。

    在政策措施颁布之后,《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镇发〔2013〕16号)同日废止,国家、省政策有重大调整或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政策执行。

    衷心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能够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提高该政策措施的社会知晓度,在此也感谢新闻界朋友给予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刚才肖局长向大家介绍了政策措施出台的有关情况。

    下面是记者问答时间,大家有什么问题,我们现场给予解答!

    1.这次的政策对市级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行了改革,想请您介绍一下这项改革的重点。

    答:我们参照省级科研项目管理机制,对市级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行了改革,主要体现在改革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方式,在科研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经费支出、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同时拓宽了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市级科研项目经费允许按规定在劳务费中开支“五险一金”,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特定领域的市级科研项目,可列支固定岗位或事业编制人员劳务费。还有就是改进了项目资金拨付和留用处理等方面,这些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创新活动的干预。创新不是管出来的,而是放出来的。这次“科技改革20条”中,对能够由各类创新主体作主的事项,尽可能做到少管、不管,以“放”促“管”。

    2.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这20条政策里对推动企业创新出台了哪些政策?

    答:我们积极支持企业承载国家战略项目,对各区内企业牵头承担、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同时围绕镇江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立镇江市重大科技专项,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另外,为促进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我们推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各区内企业,给予培育补助;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还有就是激励企业加快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对各区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给予奖励。我们还鼓励企业加快培育研发机构。对各区内新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并且对建设期满后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绩效评价,对各区内结果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3. 我市拥有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高校,有着非常优越的科教资源,想问一下此次政策的出台,如何推动在镇高校科教优势转化为镇江高质量发展的创新资源?

    答:我们积极鼓励在镇高校院所围绕镇江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对新建的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期内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建设期满后每三年对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给予奖励。同时,鼓励支持在镇高校举办围绕镇江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国、国际性产业科技论坛,对举办方给予一定的支持。另外,我们还鼓励在镇高校开展“双创”工作。对在镇高校建设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被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的,每个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每二年对在镇高校建设的市级众创空间开展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每个再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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